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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協議》

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區於二○一五年十一月簽署《服務貿易協議》,當中除新增了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試行粵港澳認證及相關檢測業務互認制度,實行「一次認證、一次檢測、三地通行」的開放措施外,也涵蓋和歸納了CEPA各補充協議以及《廣東協議》內有關服務貿易開放、涉及檢測認證的承諾。內地已制定實施指南,為相關開放措施的具體實施詳情提供更多資訊。

二○一八年十二月,內地透過換文修訂《服務貿易協議》,以進一步擴大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市場的對港開放範圍。新措施允許香港的檢測機構與內地指定認證機構展開合作,承擔在內地加工或生產的CCC目錄內所有產品的CCC檢測工作。此措施已於二○一九年三月一日起實施,相關實施指南亦已公布。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區簽署關於修訂《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修訂協議》”)。《修訂協議》訂下了以下的進一步開放措施:–

  • 符合條件的香港檢測機構可與內地指定機構開展合作進行CCC產品檢測,範圍從現時在內地加工或生產、或在香港加工的CCC產品,擴展至在任何地區(包括中國以外)加工或生產的CCC產品
  • 符合條件的香港認證機構可與內地指定機構開展合作進行CCC工廠檢查,範圍從現時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CCC產品生產廠,擴展至內地全境內的CCC產品生產廠。符合條件的香港認證機構也可承擔新增任務,即內地全境內獲證後於工廠選取測試樣本。

以上措施已於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監委”)已公布獲修訂和新增措施的實施指南

另外,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中,有關取消「與強制性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指定」許可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1月4日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8號)。該公告明確指出自2020年9月13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停止「與強制性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指定」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查和審批。對於已經受理的申請,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許可取消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指定認證機構自行或委託有能力的檢查機構實施CCC認證工廠檢查,並對工廠檢查結論負責。以上改動並不影響有關CCC檢測的開放措施。

最新發展

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區於二○二四年十月九日簽署關於修訂《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修訂協議二》”)。《修訂協議二》訂下了以下的進一步開放措施:–

  • 符合條件的香港認證機構可與內地指定機構開展合作進行CCC工廠檢查,範圍從現時內地全境內的CCC產品生產廠,擴展至任何地區(包括中國內地以外)的CCC產品生產廠
  • 符合條件的香港認證機構可與內地指定機構開展合作進行的獲證後於工廠選取CCC測試樣本,範圍從現時在內地全境內的CCC產品生產廠,擴展至任何地區(包括中國內地以外)的CCC產品生產廠

以上措施將於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實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稍後將公布獲修訂措施的實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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