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自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七》起,中国内地逐步向香港开放其检测和认证市场:
签订CEPA协议的年份、月份 | 已签订的CEPA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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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 修订《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 | |
2019年11月 | 修订《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 | |
2018年12月 | 《货物贸易协议》 | |
2017年6月 | 《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 |
2015年11月 | 《服务贸易协议》(曾于2018年12月透过换文修订) | |
2014年12月 | 《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 | |
2013年8月 | 《CEPA补充协议十》 | |
2012年6月 | 《CEPA补充协议九》 | |
2011年12月 | 《CEPA补充协议八》 | |
2010年5月 | 《CEPA补充协议七》 |